周易八卦

作者:海林   发布时间:2022-04-04 21:12:31   文章分类:易学杂谈

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《象》曰:“不永所事”,讼不可长也。虽“有小言”,其辩明也。
九二:不克讼,归而逋,其邑人三百户无眚。《象》曰:“不克讼”,“归而”窜也。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
六三:食旧德,贞厉,终吉,或从王事,无成。《象》曰:“食旧德”,从上“吉”也。
九四:不克讼,复即命渝。安贞吉。《象》曰:“复即命渝”,“安贞”不失也。
九五:讼元吉。《象》曰:“讼元吉”,以中正也。
上九: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《象》曰: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《师》:贞丈人吉,无咎。《彖》曰:《师》,众也。“贞”,正也。能以众正,可以王矣。刚中而应,行险而顺,以此毒天下,而民从之,“吉”又何“咎”矣。《象》曰:地中有水,《师》。君子以容民畜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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