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花占法

作者:海林   发布时间:2021-09-19 19:59:41   文章分类:易学杂谈

为人占
凡为人占,其例不一。或听语声,或观其人品,或取诸身,获取诸物,或观其服色,触其外物,或以年月日时,或以书写来意。又听其语声者,如或一句,即以其字数分之起卦,如说两句,即用先一句为上卦,以后一句为下卦。语多,则只用初听一句,或后闻一语。余句不用。
观其人品者,如老人为乾,少女为兑之类。
取诸其身者,如头动为乾,足动为震,目动为离之类。
取其诸物者,如人手偶有何物,如有金玉及圆物之类为乾,土瓦及方物之类为坤之类。
观其服色者,如其人青衣为震,赤衣为离之类。
触其外物者,起卦之时见水为坎卦,见火为离卦之类。
年月日时,以望梅之类推之。
书写来意者。其人来占,或写来意,则以其字占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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