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花占法

作者:海林   发布时间:2021-09-10 20:47:33   文章分类:易学杂谈

梅花占起源于上古易学传承中的“观枚占”,汉代以前,易占中有枚卜之法,是以竹片为卜,以竹青竹黄而分阴阳的占法,以兆法五行及四象八动占法断验,关于“枚占”,在归藏易中记载较多,如王家台秦简《归藏》简文中所载的:“大过(依卦画当为小过)曰:昔者□小臣卜逃唐而攴占中=虺=占之曰不吉过亓门言者□◇523(小过曰:昔者伊小臣卜祧唐,而枚占仲虺,仲虺占之曰:不吉。过其门言者)”,其中的“攴占”,即是枚占之法。枚占法在后期的传承中,又被称为“观枚占”,
宋代后,因“易象占法”的江湖化而演变成为大家所看到的样子,而梅花易数的编纂者在编撰梅花易数的过程中,编纂演化出了康节先生观梅的故事,至此“观枚占”正式变成了“观梅占”或“观梅数”,近代璞玄道长将道教隐传的观枚古法批露于世,其名为“金口透易·梅花占”,恢复了古法梅花占的传承。

观梅占梅占,是梅花易数中的断例

占(年月日时占例):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,康节先生偶观梅,见二雀争枝坠地。先生曰:“不动不占,不因事不占。今二雀争枝坠地,怪也。”因占之:辰年五数,十二月十二数,十七日十七数,共三十四数,除四八三十二,得二,属兑,为上卦;加申时九数,总得四十三数,五八除四十,零得三数,为离,作下卦。又上下总四十三数,以六除,六七四十二,得一零为动爻。是为泽火革,初爻变咸,互见乾、巽。断之曰:详此卦,明晚当有女子折花,园丁不知而逐之,女子失惊坠地,遂伤其股。右兑金为体,离火克之,互中巽木,复生起离火,则克体之卦气盛。兑为少女,因知女子被伤;而互中巽木,又逢乾金、兑金克之,则巽木被伤。而巽为股,故有伤股之应。幸变为艮土,兑金得生,知女子但被伤,而不至于凶危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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